莫桑比克商标注册,莫桑比克商标申请
| 更新时间 2025-01-30 08: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595-22515806 联系手机 19959780818 联系人 郑玉凤 立即询价 |
一、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概述
莫桑比克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6年6月12日生效的《工业产权法》“工业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莫桑比克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莫桑比克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既可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也能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莫桑比克商标申请
目前,莫桑比克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莫桑比克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颜色、字母等。
若申请人非莫桑比克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葡萄牙语翻译。
申请注册莫桑比克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1~2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目前需要2年;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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