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北京外资公司
| 更新时间 2024-11-13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595-22515806 联系手机 19959780818 联系人 郑玉凤 立即询价 |
注册北京外资公司
北京外资公司又称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北京登尼特分别对外商在北京注册独资公司的优势、名称、资本、经营氛围、操作流程、办理外商独资企业所要提供的资料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对北京登尼特提供的服务做了简要的概述,为外商在北京投资办企提供优质服务。
北京外资公司名称要求有那些呢?在中国,公司名称有一定限制。在同行业里,除了公司名称不能重复外,字号也不能重复。
每个名称只有通过工商部门,查实并预留方为有效。命名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地级市”字眼,要到市级单位审批;带有“省级”需要到省一级单位审批;带有“中国”字眼,需到总局进行核名工作。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
例1: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2:字号+(北京)+行业特点+有限公司。
例3:字号+行业特点+(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外资公司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
北京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按现行的《公司法》要求,已无低注册资本要求,但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根据行业特点,注册资本要求也有所不同,如贸易型注册资本:建议50万,生产型:建议100万,咨询顾问型:低10万;
北京外资公司实收资本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它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实收资本不显示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由公司自行在每年的年报时提交实收资本情况给工商部门。
外资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
a、股东: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
b、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可由外籍自然人,也可由中国籍自然人担任。
c、监事:由股东委派产生,不管是外籍自然人或中国籍自然人都可以担任此职位,如果只有一个股东,需另外提供监事。
d、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外籍自然人或中国籍自然人担任,他们也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
北京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指的是外商独资公司在北京想从事的具体经营业务。北京公司的经营范围受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的直接限制;比如注册资本越大,经营范围越广。中国在加入WTO以后,经营范围已经逐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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